
科研信息
Research information
关于申报2026年校级课题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,紧密围绕学校建设任务与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目标,充分发挥科研创新在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改革与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引领作用,现决定启动2026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。
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类别
2026年校级课题设一般课题、专项课题二个大类。
一般课题:自科类、社科类、教研教改类。
专项课题: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、党建思政专项、辅导员(含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)专项、纪检监察专项、创新创业就业专项。
二、选题原则
(一)一般课题
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医护康养特色,聚焦教育教学改革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开发、实践教学等领域,注重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。
(二)专项课题
1.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:应紧扣职业教育改革前沿,突出学校教育教学特色,着力培育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学成果。
2.其他专项课题应结合各自领域特点,围绕党建思政、学生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纪检监察、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研究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课题主持人限申报一个校级课题;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校级课题。
2.严禁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进行重复申报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或立项资格。
3.课题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,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。
4.申报活页须经知网查重,总重复率不得超过30%,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10%。
四、研究期限
课题研究期限1-2年。课题主持人应按时完成研究任务,确需延期的,须提前向教育教学督导与科研处提交申请,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。未按时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,将作撤项处理。
五、结题要求
2026年校级课题须完成以下其中一项成果,方可申请结题:
1.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1篇;
2.提供被采纳的实施方案1份;
3.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学术期刊(含大学学报)发表论文1篇;
4.获得授权知识产权1项;
上述结题要求仅限于2026年校级课题。
六、申报程序
1.系统申报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,在“校内项目”-“2025年校级课题”栏目下载申报通知、申请书及活页,填写完后上传科研系统进行申报。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中午12点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2.评审及公示
教育教学督导与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,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立项。评审结果将在智慧校园平台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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